法院如何选择造价鉴定机构?
法院大多采取摇号抽取的方式来选择鉴定机构,在工程施工纠纷案件中,工程造价的鉴定必不可少,那么造价鉴定机构有哪些选择方式?原告又是否可以自己指定造价鉴定机构呢?
大体上选择造价鉴定机构的方式无非就三种。诉前工程造价鉴定,这个可以由原告自行选择鉴定机构,不过属于是起诉前的单方鉴定意见;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指定的鉴定机构,这个需要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再者就是法院或仲裁机构来选择第三方鉴定机构,不过并不是直接指定某家鉴定机构。为了公平起见,一般要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从法院的鉴定机构库中随机抽取。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当法院多次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后,因为技术或者其他原因均无法对工程进行鉴定,这时候法院就需要与双方进行协调,从其他途径寻找一家有能力完成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