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要打官司的朋友对工程诉前鉴定还是有很多的疑惑,今天我们就把诉前鉴定的优缺点一次性讲清楚,让大家心里有个底,先说缺点
1.单方委托的鉴定非双方意见
一般诉前鉴定都是单方委托,既然是单方委托,对被告方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方当然有权力对单方出具的鉴定报告提出异议
2.被告有权提出重新鉴定
被告方不认可鉴定报告的情况,可通过法院申请重新对工程进行鉴定。
说完缺点再来说一下做诉前鉴定的好处。
1.占据主导地位
诉前鉴定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完成举证责任,并且鉴定报告中明确了诉求的工程量和金额,可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有助于双方调解
很多争议点明确的工程,其实官司打到最后结果也无法改变,在调解阶段拿出了做好的鉴定报告,也能让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3.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选择一家自己认可的鉴定机构有多么重要不用多说了吧
4.给被告方造成压力
提交诉前鉴定已完成己方举证责任,那么就需要被告方进行反驳或者申请重新鉴定,当然重新鉴定的费用要由对方来承担,如果对方不进行重新鉴定,那单方委托的诉前鉴定是有可能作为定案依据的。
说完这么多,你要不要做一份工程诉前鉴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