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是发承包双方约定主要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算时需严格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行。
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简化计价程序,实现与国际接轨。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理论上讲,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但实际上,考虑我国的现实情况,综合单价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费用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风险考虑
综合单价中需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以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变更调整
施工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遵循一定的调整原则。如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其他注意事项
1.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时,应严格按照图纸所标注的尺寸进行计算,不得任意加大或缩小、任意增加或减少,以免影响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2.遵循法律法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还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保计价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