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和实际工程差距太大,这可怎么办?
在一些工程纠纷案件中,法院抽签选择了一家鉴定机构,依据合同和相关文件对争议工程做了鉴定,但是鉴定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原告方说按照鉴定机构这样算,整个工程不说挣钱了,底裤都要亏没了。原告方认为这家鉴定机构算的价格肯定有错,这种情况能否对工程进行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是有规定,如果存在鉴定人没有资质或者鉴定程序违法的情况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不过法院一般是不会出现这样错误。造价鉴定结果明显有错的,可以另请一家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作为专家辅助人对造价鉴定提出来质疑指正错误,请求法院补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