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的付款时间、金额、方式等以第三方(通常是业主或发包人)给付款方为条件的一种条款。这种条款在建设工程领域尤为常见,其核心在于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款项以“业主支付款项”为前提。
一、条款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背靠背”条款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意味着,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是发包人已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这一条件是否成就直接决定了承包人支付义务的履行。
二、条款内容
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背靠背”条款通常表述为:“承包人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后,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后于某日内支付给分包人;业主未付款的,承包人拒绝支付分包人工程价款。”或者根据业主付款的进度,承包人按照相同比例向分包人付款,业主未支付的,分包人不得请求支付工程款。
三、法律效力
关于“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效力,司法实务中存在一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款符合民法总则规定的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是有效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该条款可能是承包人滥用其总包地位和权利,强迫分包商订立,违反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和公平原则,应认定无效。
然而,从多数司法实践来看,只要“背靠背”条款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包人恶意阻碍付款条件成就,或者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使分包人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承包人承担付款责任。
四、对分包人的影响
“背靠背”条款对分包人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分包人无法直接掌握业主支付款项的情况,也无法直接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因此,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人应充分注意该条款的表述和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尽可能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来降低自身的风险。
应对策略
针对“背靠背”条款带来的风险,分包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
1. 谨慎签订分包合同: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付款条件的约定,避免签署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2. 收集结算及付款信息:分包人应密切关注承包人与业主之间的结算及付款情况,并尽可能收集相关信息作为证据。
3. 及时主张权利:如果承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且不存在合理的抗辩事由时,分包人应及时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
4.要求承包人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分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已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价款且己按照约定支付给分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