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当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工程造价这一核心关键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就需要委托第三方造价鉴定机构进行计算和确定价值。到底有哪种情况需要做司法鉴定呢:
一、若明确约定了固定总价,则一般不予进行造价司法鉴定;但若在施工中出现变更、签证、索赔,这些涉及的价款没有确定,应进行造价鉴定。
二、若只约定了固定单价,而工程量约定据实结算,则应进行工程鉴定。
三、只对部分工程结算有争议,其他无争议,则只应对争议工程进行工程鉴定。
四、合同解除或无效,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的,也可按照合同约定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