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开裂、墙面不平整、管道漏水、门窗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等等。
工程中,质量问题的产生,很多都是由于施工方未按流程施工或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先搞清楚产生问题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图纸设计存在缺陷,甲方应该追究设计方责任;确定是由于施工方原因的话,根据建筑法六十条及七十四条规定,施工方有义务对不合格工程进行维修。施工方拒绝维修的情况,甲方可请求减少支付工程款,或要求施工方承担维修费用。工程修复费用的多少,也不是单方可以决定的,这时候就需要对修复费用做一个造价鉴定。
但是呢,造价公司仅仅鉴定价格,并不知道怎么去修复。因此修复费用的鉴定还要分三步:1、认定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有必要的话还需要质量检测公司对工程质量出具检测报告;2、由设计院对质量问题出具相对应的修复方案;3、造价鉴定机构依据修复方案套用对应定额计算出修复费用。